期权里的“沽购双杀”指的是什么意思?

期权里的“沽购双杀”指的是什么意思?在一些初级的期权交易者看来,期权不就是运用期权展开单边交易。

但是,有时盘面却呈现出了 “沽购双杀” 的情况,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?

所谓沽购双杀,指的是认购和认沽合约两者均会下跌的状况,这听起来似乎颇为令人难以置信。

实际上 “沽购双杀” 的情形是这样的,当您方向判断准确,然而此时合约本身价值仅仅上涨了一点点,甚至呈现横盘态势,内在价值不再上涨,可时间价值却一直在减少,波动率下降,综合这三者合约价格就下跌了,最终致使 “沽购双杀” 的现象出现。

沽购双杀最容易在临近到期日的时候发生。大家都知道,期权存在时间价值,而时间价值是持续衰减的,在衰减速度方面,时间价值是越临近到期日衰减得就越快。

影响因素:

时间价值:期权的时间价值是指由于期权还有一段时间才到期,因此存在内在价值提高的可能性。这种可能性使得期权具有额外的价值。然而,随着期权到期日的临近,时间价值会逐渐减小,因为离到期日越近,期权内在价值提高的机会就越少。当期权的内在价值相对稳定时,时间价值的下降就会导致期权价格的下跌,进而可能出现“沽购双杀”的情况。

波动率:波动率是指标的资产价格波动的程度。波动率越高,期权的价格通常也越高,因为价格波动为期权持有者提供了更多的盈利机会。相反,当波动率降低时,期权的价格也会相应下降,因为价格波动减小,期权持有者盈利的机会也减少了。当内在价值变化不大但波动率显着减少时,也会导致期权价格出现双杀现象。

期权里出现“沽购双杀”怎么办?

如果期权合约已经出现较大亏损,且预期市场情况不会很快好转,可以考虑止损部分仓位,减少损失。

期权是什么意思?

期权是一种金融衍生品,它赋予买方在未来特定时间(到期日)或者特定时间之前,以约定的价格(行权价)买入或者卖出一定数量的标的资产(如股票、商品、外汇等)的权利,但买方没有必须执行的义务。而卖方则有义务在买方行权时,按照约定的条件进行交易。

按权利划分:

认购期权(看涨期权):是指期权买方有权在约定时间内,以约定价格从卖方买入标的资产的期权。就像前面例子中,预期股票价格上涨时购买的期权。

认沽期权(看跌期权):期权买方有权在约定时间内,以约定价格将标的资产卖给卖方的期权。例如,你预期某股票价格会下跌,就可以购买认沽期权。如果股票价格真的下跌,你可以以较高的行权价将股票卖给期权卖方,从而获利。

按行权时间划分:

欧式期权:买方只能在到期日当天行权。这种期权相对简单,便于定价和交易管理。

美式期权:买方可以在到期日之前(包括到期日)的任何一个交易日行权。它给予买方更大的灵活性,但在定价上相对欧式期权会复杂一些,因为需要考虑提前行权的可能性。

最后,以上观点仅供参考,不做为买卖依据,盈亏自负。市场有风险,投资需谨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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